教师发展,师德为先。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根据《菏泽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菏院党字〔2022〕25号)要求,经学校研究,我校近日对全体教师及其他在岗人员进行2022年度师德考核。
本次考核由各单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师自评情况,确定师德考核意见报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二级单位的师德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通过此次师德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作为高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将有效激励我校全体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行为,树立良好正气,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