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完善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印发了成立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任主任,校长和分管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纪检监察、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会(妇委会) 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 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制定 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和方案;指导协调全校中层单位认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代表学校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职能,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
各二级学院(分校)党委成立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分校)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