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关于公布常设性校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3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党政各部门,群众团体: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常设性校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现将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公布如下:

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衣玉琛

副组长:赵汝坤 李龙蛟

成 员:纪委机关、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工会(妇委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2.根据学校党委的决定,统筹规划推进学校党建工作,提出推进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要点;

3.安排部署和承担学校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4.了解、掌握和指导各单位党建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调查研究、督促检查,选树典型、总结经验、通报情况,推动学校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5.对学校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履职情况等进行评议;

6.整合统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资源力量,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学校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合力、发挥好作用;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职责;

8.承担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衣玉琛

副组长:赵汝坤 李龙蛟

成 员:纪委机关、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巡察办)、宣传部主要负责人,组织部(巡察办)专职副主任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党委有关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2.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3.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向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5.提出巡察工作人员选配意见,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6.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衣玉琛

副组长:赵汝坤 黄济民

    成 员: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团委、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宣传部。

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定期分析研判师生意识形态及思想政治情况,研究制定对策,解决突出问题,指导开展宣传思想工作;

4.指导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协调推进“三全育人”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文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审批可能影响学校整体文化氛围的重要事项,督促检查、评价各单位落实学校文化建设的规划、制度、方案及工作情况。

四、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衣玉琛

副组长:赵汝坤

成 员: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安全保卫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团委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统战部。

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承担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部署;

2.指导基层党委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督促检查基层党委关于统一战线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分析研判学校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六个纳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五、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衣玉琛 姜同松

副组长:赵汝坤 孟令美

成 员:纪委机关、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处、科研处、规划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会(妇委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

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指导制定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3.指导编制学校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协调处理向学校提出的党务、信息公开申请;

5.协调、推进和监督各部门单位的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六、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衣玉琛

副组长:赵汝坤 胡尊东

成 员: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兼任。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总体规划、总体方案;

2.指导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学校重大信息工程项目建设;

3.审定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计划及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4.督促各单位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李龙蛟

副组长:组织部(巡察办)主要负责人

成 员:纪委副书记,党委(院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纪委机关,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工作计划协调。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将反腐倡廉任务与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压实监管职能,加强工作协同,强化日常监督;

2.专项任务协调。根据查办案件或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专项工作需要,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优势,分工配合,整合资源,指导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3.工作研讨协调。研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及政治生态情况,针对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巡察、审计及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原因并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4.其他事项协调。承办学校党委、省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师德建设委员会

主 任:衣玉琛 姜同松

副主任:刘兴坦 胡尊东

委 员:学术委员会、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会(妇委会)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

师德建设委员会工作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有关规定,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修订和完善学校师德建设的相关规定;

2.创新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宣传和表彰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师德监督和考核机制,防止发生违反师德行为,促进师德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根据相应职能部门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结果,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并提请党委会审议;

4.统筹落实学校师德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菏泽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菏泽学院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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