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党政各部门,群众团体:
为总结表彰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增强退休教职工的荣誉感、自豪感、幸福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退休教职工是学校建设发展的宝贵财富
学校建设发展取得的成就凝结着全体教职工的辛勤付出。退休教职工过去是学校建设发展的功臣,在各个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显著的业绩,退休后心系学校,奉献学校,继续发挥特长,为学校作出重要贡献,为后来者树立榜样,永远是学校的宝贵财富。
二、举行教职工荣休仪式
教职工荣休仪式一般于退休手续办理结束的当月举行,适逢假期退休的顺延至下月举行。荣休仪式一般由所在单位承办,仪式主要内容包括与退休教职工座谈、负责人致辞、退休教职工发言、颁发荣休证书等。校级干部荣休仪式由学校领导主持,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举行;中层正处级干部由分管校领导主持,所在单位负责举行;副处级及以下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荣休仪式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所在单位负责举行。
三、规范教职工退休程序
教职工退休手续由人事处于教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当月办理,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由党委组织部门提前办理免职手续。主要程序包括:发放教职工退休通知单;教职工提交相关材料;学校签发退休通知;领取退休证;将养老保险金发放明细报市养老保险处;退休教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将相关手续和材料转离退休工作处等。
四、强化对退休教职工的服务
全校上下要不断树牢为退休教职工服务的意识,营造尊重、爱戴、服务退休教职工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组织人事部门、退休前所在单位及离退休工作部门等要立足部门职能,为退休教职工工作、生活、家庭等提供便利。要开展经常性的慰问、看望活动,建立学校与退休教职工的密切联系,把学校的温暖及时送到每名退休教职工身边。对生活困难的退休教职工,要及时给予救助。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菏泽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6 日